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结合《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办法(2023年)》等文件精神,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在各班测评小组组织申报基础上,经学院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林晓晓等23名同学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潜佳等37名同学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叶瑞铭等59位同学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周璐洁等34名同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徐靖雯等65名同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请仔细核对该名单,名字和对应奖项是否有误,如果信息有误或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学工办或直接到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学工办反映(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学工办6201,电话:2363611)。通过个人信函方式反映问题的请署上真实姓名。公示期: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处理。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