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者: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215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湖职院办〔2022〕17号要求,经个人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单公示。

 

特别困难(4人):

张*明

周*铭

杨*心

张*坤 

 

 

 

 

一般困难(15人):

黄*雁

陈*娇

王*

臧*奕

姚*娜

张*虹

宓*豪

濮*怡

刘*烁

周*奕

周*卓

李*姗

金*圩

沈*

郭*君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学院申诉小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公示期:20231011日至20231013

申诉邮箱:ysss2364301@163.com

申诉电话:0572-2363611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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