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初审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推荐获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30人)
程蓉 | 叶露 | 邹凯 | 叶知予 | 林佳祎 | 叶瑞铭 | 应向依 |
方新星 | 喻淑盛 | 潘文雁 | 张惠舜 | 应沫一 | 黄辉菊 | 卯静 |
张丽芬 | 张皓楠 | 叶佩倩 | 伍程程 | 潘莉莉 | 陈焯雅 | 叶珂 |
杨霖艳 | 郦苏 | 张锦鑫 | 赖晓红 | 阮金坪 | 杜宏羽 | 韦世江 |
王馨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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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24人)
邵章璐 | 林晓晓 | 王珈瑜 | 刘莹莹 | 叶可怡 | 倪诺 | 易虹利 |
曾佳楠 | 林灵瑶 | 胡立栋 | 潘紫婷 | 唐欢 | 施茵楠 | 许徐结 |
张琬翊 | 金正璐 | 凌静 | 董幸悦婷 | 杨洪楚 | 叶佩姗 | 朱紫怡 |
陈均豪 | 周樱姿 | 汤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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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学院申诉小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申诉邮箱:ysss2364301@163.com
申诉电话:0572-2363611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