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关于评选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结合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办法》,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的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可评选校优秀毕业生。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1.评选的基本条件、评定条件根据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且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

2.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至少2项。存在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办法》中第五条所列情况的,取消学生评选资格。

3.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全院毕业生人数的12%,各班择优上报4—5人。

三、浙江省级优秀毕业生

1.2024届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

2.学生在校期间须至少获得校一、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同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全体毕业生人数的3%,各班择优上报1人。

四、评选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2024年1月5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班长

2.班级评议。2024年1月12日前各班级对提交评审表的同学进行审议并由班长汇总推荐对象名单提交至学工办韩静。

3.学院评议。2023年1月16日学院考察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五天后向学校推荐。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范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努力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工作。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另行下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2024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审核汇总表》等需书面(一式一份)和电子的形式上报,书面材料均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和《2024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数据库》以电子形式上报即可。同时,名册录入时按学生综合排名先后排列,各书面材料的顺序应与名册排列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2.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

3.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审核汇总表

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2024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6.2024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数据库

 2024届省优校优评选相关表格.rar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2023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