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团费收缴、团籍注册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团员具有团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本年度团费收缴和团籍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1、团费收缴对象: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的通知》第一款第五条要求,团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团员按照0.2元每月标准收取,一次缴纳12个月共计2.4元(2023年1月—2023年12月)。
2、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需进入智慧团建系统能更新政治面貌),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4、团员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平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众号→团团公益→点击进入→注册登陆→亲青公益→选择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参加项目是“青少年生态教育课”或“急为人先,救在身边”或“走进教育第一线素质课堂”。在线捐款,捐款金额等额减免2023 年团费。其中新注册团员在缴纳前要在“个人中心”—“基本信息”—“团员”中选择正确的“地区”和“团组织”。如以上项目显示筹款完成,可以选择湖州其他公益项目进行捐赠。
5、请各班级将2023年团费缴纳情况统计、团费收缴统计清单于1月15日前交至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视传2201黄辉菊。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团费缴纳情况统计(样表).docx
艺术与时尚创意团委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