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 认定增补名单公示

发布者: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湖职院办〔2022〕17号要求,经个人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增补名单(详见附件)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学院申诉小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公示期:2024313日至2024315

申诉邮箱:ysss2364301@163.com

申诉电话:0572-2363611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二〇二十三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