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湖职院办〔2022〕17号)要求,经个人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学院申诉小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公示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申诉邮箱:ysss2364301@163.com
申诉电话:0572-2363611
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